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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家和設計師都是通過共通的知識和素養來創造視覺作品,但他們的目的卻是完全不同的.部分設計師認為自己是藝術家,卻很少有藝術家會認為自己是設計師.“到底是什麼將藝術和設計分開的?”這樣一個話題聽起來費解,長時間以來, 也已經被討論過無數次.

那麼,藝術和設計的真正差異在那裡呢? 我們來分析一下才者之間有什麼差別.

1、好的藝術作品給你啟發,而優秀的設計能幫助你完成某個任務

也許,我們都同意的觀點是:藝術和設計的最根本差異就是他們的最終目的。

通常情況下,一件藝術作品創作的開始,都是虛無的,有的可能僅僅是一副空白畫布。 一件藝術作品,源於創作者發自內心深處的一個觀點、一個感覺或一個思考片段。

他們創造藝術是為了分享他們的感覺,讓欣賞者去發散,從中悟到點什麼,抑或得到一些這樣那樣的啟發。

當今最最知名(或者說成功)的藝術作品,無一例外的,都在藝術家和觀眾之間建立了強大的情感紐帶。

相反的,當設計師決定了去設計一個新的東西,他們通常已經有了一個明確的出發點,可能是一個消息、一個圖像、一個想法或一個行動。

設計師的工作並不是去發明什麼新的事物,而是帶著目標將已經存在的東西很好的聯繫起來,傳達設計的目的。

這個目的通常是引導或者說觸動用戶去做點什麼:購買商品、使用服務、訪問一個地址或者了解信息。 最成功的設計,應該是那些能夠最有效的傳達信息和激髮用戶去完成某個任務的設計。

2、好的藝術作品是詮釋,而漂亮的設計是理解

藝術和設計的另一個差異在於:他們各自的受眾是如何看待、消化傳遞出來的信息的。

當一名藝術家表達了一個觀點或者一絲情感時,你不能說他們的含義是單一的。

藝術作品通過不同的方式、點面與人產生共鳴,就如一千人眼裡有一千個哈姆雷特一樣。

多年來,達芬奇的蒙娜麗莎被無數次的詮釋和討論著。 她為什麼微笑呢? 科學家說,這是你的周邊視覺給你造成的一種錯覺;浪漫主義者說,她,正沉浸在愛河中;無神論者說,沒有任何理由。 他們說的都沒錯。

設計,則是恰恰相反的。 很多人會說:如果一個設計能夠被詮釋、解釋的話,從本質上就是失敗的。

設計的根本目的就是去傳達一個信息,然後幫助用戶去完成某樣事情。

如果你的設計傳達的信息比你預期的還要多,而用戶或者說瀏覽者做的事情是基於其他含義的,那就說明你連需求都沒有明確。

能夠讓用戶、瀏覽者領會設計師所表達的確切信息的設計,才是一個好的設計。

3. 品味“決定”藝術作品的好壞,設計的好壞則來自主觀意見

我們在鑑賞藝術作品時,用看法來表達當時的感覺,而你的品味則會左右你的看法。

以一個有遠見的現代藝術推崇者看來,入圍1999年Turner Prize 的Tracey Emin 的作品《My Bed》,表達的可能就是這樣一種藝術高度。

當然,在傳統藝術追隨者眼中,那更像是一種對主流的侮辱。 這又回到了我們關於詮釋的觀點,但相對於從某件作品獲取的信息,品味—更多的是與人們的特定喜好有關。

設計師做設計時,會多少從自己的品味出發,但好壞設計的不同點在何處,則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不合你口味的設計仍然可能是一個成功的設計。 如果它能達成預期目標、讓人理解,並能幫助人們去完成一些事情,那麼主觀上好與壞都不是問題了。

我們可以繼續討論這個問題,但更希望你已經理解其中蘊含的基本原則。

4. 藝術創作需要天賦,設計工作講的是技巧

那麼怎麼看待創作者的能力呢?

很多時候,藝術家有著與生俱來的能力。 當然,從他們年幼開始,就在不斷的通過素描、繪畫、雕刻和實戰來提高他們的能力。

但藝術家的真正價值在於他們與生俱來的天賦。 這裡有一句拗口的話:出眾的藝術家一定具有創作技巧和經驗,而反過來,則不其然。

設計工作,確實是一種可以通過教學而掌握的技能。 你不必成為一個偉大的藝術家或者一個偉大的設計師,你需要的僅僅是達成這個設計工作的原始目標。

世界上最受人尊敬的設計師們最為人所知的,是他們追求極致簡約的風格。 他們不會使用過多的顏色或者質感,他們更專注於字體和模塊的大小、定位以及留白,而所有這些都可以通過學習掌握,與天賦無關。

5. 好的藝術作品傳遞給每個人的信息都是不一樣的,好的設計傳遞同一個信息給所有人

這個確實是關乎“理解”和“詮釋”的另一個觀點。 但如果希望從本文收穫些什麼,那麼我希望你能記住這一句。

許多設計師自認為自己是藝術家,因為他們創作了一些具有視覺吸引力的、引以為豪的讓人掛起來欣賞的作品。

但如果一件視覺作品是為了完成一個特定的任務或者表達某個特殊的信息時,無論它是多麼漂亮,都不能算是藝術作品。 因為它只是一種互動方式,簡單來說就是一個傳遞信息的窗口。

很少有藝術家稱自己為設計師,因為他們似乎更能參悟其中的差異。 藝術家不會為了賣或者推銷自己的作品而創作。 他們創作藝術作品更多是一種內在性靈的流露,所以它們能夠被欣賞。 而對於傳達的信息,與其說是一個實在的東西,不如說是一種感覺。

你認為怎麼想.歡迎各位一起討論一下啦.可以在下面的評論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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